飲用水水質標準一覽表
隨著經濟的發展,人口的增加,不少地區水資源短缺,有的城市飲用水水源污染嚴重,居民生活飲用水安全受到威脅。1985年發布的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》(GB5749-85)已不能滿足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的需要。為此,衛生部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對原有標準進行了修訂,聯合發布新的強制性國家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》(GB5749-2006)。
新標準具有以下三個特點:
一是加強了對水質有機物、微生物和水質消毒等方面的要求。
新標準中的飲用水水質指標由原標準的35項增至106項,增加了71項。
其中,微生物指標由2項增至6項;飲用水消毒劑指標由1項增至4項;毒理指標中無機化合物由10項增至21項;毒理指標中有機化合物由5項增至53項;感官性狀和一般理化指標由15項增至20項;放射性指標仍為2項。
二是統一了城鎮和農村飲用水衛生標準。
三是實現飲用水標準與國際接軌。
新標準水質項目和指標值的選擇,充分考慮了我國實際情況,并參考了世界衛生組織的《飲用水水質準則》,參考了歐盟、美國、俄羅斯和日本等國飲用水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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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根據水質挑選凈水器
不同的凈水器產品,因為采用的凈水技術和濾芯組合結構的不同,也分別符合不同的水質使用,因此,根據水質來挑選凈水器是比較妥當的方法。
2,水中含氯、異色異味較重,有機物含量較多的城市自來水,可選購活性炭載量較多的家用凈水器。
3,對于水中污染嚴重,要求徹底濾除水中任何雜質,不需加熱直接飲用的,應選購反滲透純水機。水質較渾濁的自來水,應選購有粗濾、精濾雙重功能的家用凈水器。